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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近年來,華語音樂市場受到網路下載與盜版的雙重夾殺,江河日下,奄奄一息。唱片業界高喊不景氣,將之歸咎於盜版,也想在網路下載市場分一杯羹。除了少數創作人依然堅持創作本位,其他更大多數的華語流行音樂,早已淪為仰賴炫目包裝譁眾取寵的華麗雞肋。唱片公司為旗下偶像明星挹注大量資金,在各種媒體大肆曝光宣傳,製造八卦緋聞或者穿著清涼「搏版面」;CD盒裡,目不暇給的寫真照片和周邊商品徹底掩蓋掉貧乏的音樂本質。偶像流行音樂完全泡泡糖化,有如免洗餐具用完即丟。基於這樣的生態,「音樂」甚或「歌手」本身不再具有獨特性,而是隨時都能被取代,隨時會被毫不留情消費或淘汰掉的。

 

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 具體的象徵隨時都有被取代的可能,但「典型」卻是大同小異。因此,唱片市場總是少不了有個「少男殺手」,好提供千千萬萬青少年膜拜。這些「少男殺手牌罐頭」也許口味各異:親和路線的「平民天后」、號稱高材生的「流行教主」、綜合口味的甜姐兒軍團等等,但是其外包裝大致不脫下列幾種設計:至少要及肩的飄逸長髮、看似﹙或者故作﹚無辜的雙眼、角度精心設計的制式微笑、穿著要「性感」「健康」但不暴露。而所謂的個人專輯,去掉包裝後,只剩下了無新意、充斥抄襲與翻唱的曲調,和除了副歌第一句以外其餘皆不知所云、毫無章法與修辭的歌詞。

 

以消費主義為導向,這些少男殺手們以令人難以想像的速度汰舊換新,「一代新人換舊人」,唱片工業似乎不斷試圖創新,走在流行尖端。然而,從外在造型到音樂風格,其實是換湯不換藥,不折不扣的保守路線。這樣的矛盾不難理解:唯有遵循以往成功的標準,才能降低失敗的風險。但消費者也並非那麼容易受騙的,這些複製、再複製的少男殺手軍團,總是要抓住一點自己稍微與眾不同的特質,小題大作,強調自己是新口味。表面上歡迎「良性競爭」,向前輩看齊與學習,實際上則希望自己最好是能全面攻佔前浪版圖,取而代之。

 

從早期的徐懷鈺﹙她當然不是「始祖」,不過再往前追溯相信更難喚起消費者的記憶﹚,之後的蔡依林、徐若瑄、許慧欣,甚至最近期的王心凌等人,唱片工業不斷「迎合」市場需求,塑造出一個接一個的少男殺手,滿足青少年﹙尤其是少男﹚的偶像崇拜心理,刺激消費藉以牟利。這些少男殺手軍團的形象是遵循著傳統模式被塑造出來的,相似的程度讓人怵目驚心。耍叛逆講個性的會被直接當作瑕疵品判出局,更不用提受到消費者的青睞。因為在唱片工業的巨擘們眼中,叛逆根本不符合市場需求,商品存在的目的是要取悅消費者,甚至進一步促進「商品拜物教」,而不需要像科技或思想發展,追求顛覆與突破。

 

然而認真追本溯源起來,這些「市場需求」又如何無中生有的呢?說穿了不過是經過文化工業操縱,是施虐者﹙唱片工業﹚與受虐者﹙消費者﹚之間曖昧又吊詭的SM關係。唱片工業強調特定的女性偶像歌手形象,將標準化、規格化的「商品」鍍上一層光暈,不停複製,灌輸男性消費者「理想女友」的典型,同時更暗示女性消費者認同這樣的審美標準。緊鑼密鼓的宣傳策略不停疲勞轟炸,讓消費者誤以為自己有偶像崇拜的需求,而且口味不同,任君「自由」挑選。殊不知自己早已落入文化工業的圈套,猶沾沾自喜,以為掌握了發球權,還不斷為頻頻發出愛司球的對手鼓掌叫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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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yderoy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